中共中央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县编办对照县委《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本单位干部职工意见之后,紧扣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公务接待、工作考勤、公车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在集思广益、充分听取大家意见的前提下,对各项规章制度予以进一步修订完善,使之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比如:
——对会议活动规定:不摆鲜花、不设领导席位桌牌;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无实质内容的、不解决问题的会议坚决不开;提倡开短会、突出会议主题讲短话、即席讲话、脱稿讲话,力戒空话、套话。
——对公务用车规定:因公务活动用车,须到办公室领取出车通知单,并注明事由和出驶地点、用车时限,回程后及时反馈;严禁使用公车操办婚丧嫁娶活动和参与亲朋好友私家举行的各项庆典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所有公车一律入库停用。因重要公务和突发事件需用车的,须报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办结事务后必须及时入库。
——对公务接待规定:公务接待坚持节约节俭、热情周到的原则,严格控制其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接待上级、其他部门相关人员,需作就餐安排的,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严格控制就餐等级标准,不得讲排场、显奢侈,同城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公费就餐;公务接待中,决不允许发生不请示、不报告自作主张或超标准接待的行为,否则,其费用一概自担。
对经修订后的各项各条规章制度,该办健全落实责任制,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由办公室组织专班一月一考评,督办落实,并将情况记录备案。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问责,责令限期整改。年终总评时,对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不力的科室和个人,不纳入评先表模之列,并由领导实行诫勉谈话。